2016年10月11日(第七周周二)《大学英语1》课程(通信1602班),外语系任课教师石丽娟上课迟到约三十分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石丽娟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0
2016年10月11日(第七周周二)《大学英语1》课程(通信1602班),外语系任课教师石丽娟上课迟到约三十分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石丽娟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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