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1-16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暨湖北省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院教〔2020〕30号)精神,学校定于12月2日举行校级决赛,并根据决赛情况确定推荐参加省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员名单。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1980年8月31日(含)后出生的高等院校教师(凡参加过前两届比赛且获评一等奖者,不再参赛)。
(二)近三年年度教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者。
二、竞赛类别
(一)竞赛组别
本届竞赛设综合组、理工组两个组别进行。
(二)组别所含学科
根据教育部最新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本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2个组别所含学科分别是:
1.综合组:包括02经济学、03法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艺术类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类课程。
2.理工组:07理学、08工学。
三、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第八届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校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分综合、理工两个评审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本届教学竞赛具体组织工作。
四、竞赛内容与规则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反思答辩三部分组成,分别占竞赛总成绩的20%、75%、5%。
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主要包括课程名称、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内容、方法策略、评价体系、章节重点、难点解析、提问互动、案例引入、教学进程、板书设计、课程思政、参考文集、课后作业、学科前沿等多个方面。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评委将对整套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打分。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3。
课堂教学。参赛选手面对评委进行课堂教学。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语言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选手需准备参赛课程20个学时相对应的20个课堂教学节段的PPT(20分钟),课堂教学内容要包含在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之中。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4-6。
教学反思。参赛选手课堂教学环节结束后,现场休息准备,随后进行口头反思和现场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外语教学选手用英文反思答辩。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7。
(二)竞赛规则与程序要求
校级竞赛决赛参照省赛标准执行,2020年省第七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规则较往届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一是参赛选手不再现场制作PPT,课堂教学环节从前期提交的20个节段PPT里面随机抽取一个讲授;二是原教学答辩环节改成“教学反思答辩”,现场口头进行;三是比赛评分规则进行了部分调整。
具体竞赛程序要求包括:
参赛顺序。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参赛选手在提交教学设计材料时依组别抽签确定参赛顺序,每位选手只能抽签一次。
参赛的具体课堂教学节段。比赛当天由选手现场抽签确定,参赛节段一经抽出,不得更改。
学时和节段要求。参赛课程不得少于24个理论学时;文件中的“课堂教学节段”,特指课堂教学环节20分钟内的教学内容。参赛课程在15章以内的,要求节段覆盖所有章,章可以重复。15章(含)以上的,选取的20个节段须涵盖该课程2/3以上内容,且不能少于15章。所选节段不能避难就易、避重就轻,一定要反映所在章节的重点。
课堂教学与反思答辩时间安排。课堂教学环节规定时间为20分钟,进入相应时间段(剩余3分钟和最后1分钟)工作人员会举牌提醒。反思答辩环节规定时间10分钟,课堂教学结束后选手现场休息准备2分钟,然后进行3分钟的口头反思,口头反思结束后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答辩。
教具和软件。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简单教具,不得使用大型教具。课堂教学使用的PPT,要求使用Microsoft PowerPoint 2016及以上版本,不得使用运行环境要求高的软件。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负责人 |
12月1日 16:00前 |
参赛教师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参赛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节段目录及20分钟课堂教学竞赛教学节段的PPT,参考格式参见附件1),并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
教务处206办公室 |
教务处 |
12月2日 8:45—11:45 13:45—14:45 |
教学竞赛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环节 |
综合组:11-103 |
综合评审组 |
理工组:11-104 |
理工评审组 |
||
12月2日15:00 |
综合评审 |
11-103 |
评审委员会 |
六、竞赛评分及奖励
1.评审专家根据相关评分标准和要求(具体参见附件2-7)从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等三方面对竞赛教师独立评分,分综合、理工两组对参赛教师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获奖推荐名单,并根据竞赛情况确定推荐参加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选。
2.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推荐名单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核、确定名单,并向全校发文公布。
3.获奖教师奖励办法按照《武昌首义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院教〔2017〕59号)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