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26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全校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依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16〕1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学校拟于今年5月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情况,推荐不超过毕业生总数1.5%的学生参加学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公开评审答辩,学校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1%的指标,分工科、综合两个评审组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通过评审的授予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称号。公开评审答辩的具体工作学校另行通知。
全校各奖项数的总体比例为:一、二等奖合计不超过3%,三等奖合计不超过7%。推荐指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下表:
2019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毕业生 总数 |
推荐名额 |
|||
一等奖 答辩人数(1.5%) |
二等奖 推荐人数 (1.5%) |
三等奖 推荐人数(7%) |
合计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407 |
6 |
6 |
28 |
40 |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
448 |
7 |
7 |
31 |
45 |
城市建设学院 |
408 |
6 |
6 |
29 |
41 |
外国语学院 |
93 |
1 |
1 |
7 |
9 |
经济管理学院 |
1106 |
17 |
17 |
77 |
111 |
新闻与法学学院 |
283 |
4 |
4 |
20 |
28 |
艺术设计学院 |
296 |
4 |
4 |
21 |
29 |
合 计 |
3041 |
45 |
45 |
213 |
303 |
备注:
1.各学院推荐参加一等奖答辩的人数可以小于表格中分配的指标,推荐评审为校级二等奖的人数可以多于表格中分配的指标,但一、二等奖的总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
2.校级一等奖评审分工科、综合两个组分开评审,总体指标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左右;
3.参加一等奖评审不通过的,可降级评审为校级二等奖。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评选出的设计/论文材料格式规范、质量过硬,且要确保该设计/论文的独立性(即无剽窃、抄袭和雷同等现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重复率应低于20%。
2.各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翻译、学生工作日志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具体格式参见《管理办法》附件20);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见附表)。
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应保证质量,格式规范。对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填写初评评语并签署意见。未经过学院初评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不予评审。
3.教务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学校评审环节,且不再增补名额。
三、工作进度安排
1.5月22日前,各学院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6办公室童丽琴。
2.5月23—24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评审。
3.5月27日,学校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公开评审答辩,答辩结束后,教务处将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4月26日
全文下载:院教〔2019〕16号(关于评选2019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