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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0-23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学院:

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16〕1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拟定于2017年10月31日-11月9日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综合评估,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专家评估和职能部门检查两部分,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60%和职能部门评分的40%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职能部门检查评价

教务处通过对各专业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过程控制、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的结果作为依据(如开题阶段选题统计分析检查、指导教师选派、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抽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及评审等),对各专业给出相应的检查评分。

(二)专家评估

专家评估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完成情况和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具体参见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见《管理办法》附件26)、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表》(见《管理办法》附件27)。

二、工作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各专业的班级数,抽取一定数量的论文材料:原则上按1个自然班的专业抽取4本,2-3个自然班的专业抽查6本,4-5个自然班的专业抽查8本,6个自然班及以上的专业抽查12本。抽查的名单由教务处10月31日上午通知相关学院。

(二)10月31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按被抽查的学生名单准备材料报教务处206办公室童丽琴(逾期不提交的,学校职能部门检查评价分值直接记0分)。材料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含原文和译文,汉语言专业、艺术类专业不作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

(5)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6)图纸、程序、调查表、设计成果等其它附件材料;

(7)答辩审批表、答辩记录。

2.专业教研室文档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

(2)课题安排表、选题统计分析材料;

(3)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阶段检查表;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按专业提供,每个专业一份。

(三)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由教务处单独通知)。11月1日上午10:30,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

(四)11月1-11月6日,评审专家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见《管理办法》附件26),对各学院上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评估,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表》(见《管理办法》附件27),填写完毕后提交教务处汇总统计。

(五)11月6-9日,教务处按专业分类汇总统计各专家填写的评估表,并公示各专业的专家评估得分情况、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综合平均得分排序情况。

三、表彰与奖励

评审会最终评估结果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综合平均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学院授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学院”称号,并在下一年度的教师节上进行表彰与奖励。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