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24〕25号(关于评选2024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16 浏览量: 来源:学校内网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22〕49号)第七条之规定,学校拟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情况,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项数的总体比例为:一等奖合计不超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二等奖合计不超过2%,三等奖合计不超过7%。
各学院推荐指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下表:
2024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毕业生 |
推荐名额 |
|||
总数 |
一等奖推荐人数(1%) |
二等奖推荐人数(2%) |
三等奖推荐人数(7%) |
合计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10 |
10 |
20 |
71 |
101 |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
655 |
7 |
13 |
46 |
66 |
城市建设学院 |
409 |
4 |
8 |
29 |
41 |
外国语学院 |
155 |
2 |
3 |
11 |
16 |
经济管理学院 |
701 |
7 |
14 |
49 |
70 |
新闻与文法学院 |
632 |
6 |
13 |
44 |
63 |
艺术设计学院 |
379 |
4 |
8 |
27 |
39 |
合 计 |
3941 |
40 |
79 |
277 |
396 |
备注:各学院推荐参加一、二等奖的人数可以小于表格中分配的指标,推荐评审为校级二、三等奖的人数可以多于表格中分配的指标,但一、二、三等奖的总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分配名额的总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把质量关,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通过答辩,保证评选出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质量过硬,且确保该论文(设计)的原创性(即无剽窃、抄袭或雷同等现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率应低于15%。
2.以下进行形式审核的纸本文档材料,需学生提交给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资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阶段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2)武昌首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见附件1);
(3)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对报送的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应进行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未经过学院初评的毕业论文(设计),学校不予评审。
教务处将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电子稿格式和内容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评审资格,且不再增补名额。
三、工作进度安排
1.6月5日前,各学院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申报表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与实践科童丽琴(行政楼206办公室)。
2.6月6—7日,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6月12日前发文公布2024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结果。
武昌首义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