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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武汉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0-22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全校各单位:

   受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委托,我校将作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承担考试各项组织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20201031日在我校十八号教学楼举行,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机构

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考:李桂兰

副组长、副主考:刘冬梅、周自伦、杜志祥

成员:雷敏、邹先义

2.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乔松

3.防疫工作组

负责人:朱勤超、 杜志祥、王福革、黄日新

4.保卫、设备、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王福革、罗有良、黄日新、贝华

5.考点办公室成员:罗磊、朱琼莉

办公室地点:18号教学楼1楼休息室

 

6.楼层巡视组

成员:童晨浩、游汉娟、许慧、尹丽芳、刘君、刘米娇

7.考场办公室

1)第一考场办公室:

负责人

冯涛

成员

刘媛媛、张文琴、吴语龄、童丽琴

负责楼层

18号教学楼1-2

负责考场

001-039

001-037

001-032

办公室地点

18号教学楼1楼休息室

 

2)第二考场办公室:

负责人

蔡道文

成员

邱长虎、樊方、王静、陈姿邑

负责楼层

18号教学楼3-4

负责考场

040-079

038-073

033-064

办公室地点

18号教学楼3楼休息室

 

3)第三考场办公室:

负责人

刘洋

成员

林琳、王梓、周倩、熊胜莲

负责楼层

18号教学楼5-6

负责考场

080-115

074-109

065-096

办公室地点

18号教学楼5楼休息室

 

二、考试基本情况

1.笔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考场代码

考试时间

301-综合素质(中学)

420140001-420140048

09:00-11:00

301A-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420140049-420140115

09:00-11:00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420140001-420140042

13:00-15:00

302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420140043-420140109

13:00-15:00

308-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420140001-420140019

16:00-18:00

413-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20140020-420140096

16:00-18:00

2.考生与考场数

1301-综合素质(中学)+301A-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共考场115个,3422人。

2302-教育知识与能力+302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共考场109个,3251人。

3305-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413-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共考场96个,2848人。

4.考场位置:18号楼1-6

5.隔离考场:18号楼104105111112

6.备用考场:18号楼212213

7.医务室:18号教学楼1楼休息室

三、考试总体工作安排与要求

1.防疫工作

考点成立专项防疫工作小组,考前布置相关防疫防控相关工作,拟定防疫应急预案,准备考试所需要防疫物资。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考前考场布置,普通考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备用隔离考场最多四人一间,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   

考试当天,教学楼入口处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考试组织工作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组织工作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领导。纪检监察组负责试卷6小时回放验看制度,即每隔6个小时回放一遍前6个小时录像,并填写详细记录。保卫、设备、后勤保障组负责考场设施设备检修、音频播放、试卷保密、安全保卫、电力保障、车辆调配、宣传以及医务等工作。考点办公室负责考试期间的组织管理、处理考点突发情况和信息上报;楼层巡视组负责考试前考生进场手机、通信设备检查、考试违纪及突发情况的处理等;考场办公室负责考场及监考员管理、试卷收发和违纪处理等工作(考试工作安排与分工见附件)

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将于102714:30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考试工作协调会(具体参会人员另行通知)。会议主要内容为安排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考试期间的工作进行布置。1030日下午15:00,在18-113教室召开考办人员及监考员工作培训会,监考人员会前领取考试用资料袋,并在会后布置考场。

3.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提前部署试卷押送、保密室值班以及考场保卫等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保证考试安全平稳进行。落实涉密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涉密人员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做好保密室监控录像保存,实施每6小时回放验看监控录像制度。主考、副主考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定期不定形式地检查保密工作情况。

4.工作纪律

各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监考员一经安排,不得擅自找人顶替,要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员培训会并布置考场。考试当天,全体监考员须按时到达考场,听从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指挥完成各项工作。

监考员不得擅自交换考场,监考过程中须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离岗,不得私留、翻拍试题册和答题卡,不得协助考生舞弊,监考中要认真填写考试相关材料,配合违纪考生处理工作。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须等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开。

  

 

附件:考试工作安排与分工

 

 

 

教务处

20201022

 

 

 

 

 

 

 

 

 

 

 

 

 

 

附件:

考试工作安排与分工

时间

工作内容

分工负责

1031日前

检修设有考场的屏蔽仪、教室桌椅、灯光和电源;校对教室内时钟的时间。

设备处

调试监控设备。

设备处

布置张贴海报,制作横幅、提示展板和曝光台等。

职业鉴定所

对保密室设备和环境进行检查,模拟进行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登记记录所有涉密人员信息并报考试院备案。

纪检监察组、职业鉴定所、教务处

发布监考通知,准备考试资料并装袋。

教务处、职业鉴定所

落实试卷押运、保密室值班保卫人员安排,报考点办公室。

保卫处

落实考试使用车辆安排。

车队

10271030

校园环境整治,杜绝在校内贩卖作弊工具和答案的情况。清除校园内非法小广告。

保卫处

清除教学楼内非法小广告。

设备处

1030

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员培训,布置考场。

考点办公室、全体监考员

教学楼电子显示屏宣传语。

设备处

考场布置完毕后封闭18号教学楼。

设备处

1031

7:20押送试卷到18号楼考场。

考点办公室、保卫处、车队

7:30前检查18号教学楼是否有闲杂人等,并限制人员出入;打开各考场及考场办公室门。

保卫处、设备处

8:00监考员在考场办公室前集中,查看抽签结果,领取试卷袋。

考场办公室、监考员

8:30组织考生入场。

保卫处、设备处、监考员

第一场9:00考试开始,11:00考试结束。

第二场13:00考试开始,15:00考试结束。

第二场16:00考试开始,18:00考试结束。

每场领取试卷与收发试卷、开考后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离场。

考办人员、保卫处、

监考员

当天考场供电保障。

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