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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16〕83号(关于开展按OBE模式构建教学体系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1-22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按照大力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决定在机电学院试点的基础上,就全校开展按OBE模式构建教学体系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教务处(205办公室)提交启动该项工作的报告,报告包括所确定的专业(课程)、院(系、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进程安排、拟接收学校中期检查时间及验收时间、工作预期等。

2.学校审核确认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报告后,即向各单位拨付此项工作的启动经费。各教学单位按工科类专业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颁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年3月修订版),非工科类专业参照教育部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通用标准(2015年11月版),按各参照标准中的毕业要求(非工科类称为“学习成果”,以下统称为“毕业要求”)确定本专业的毕业要求并分解出二级指标点,建立各教学环节与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之间的矩阵联系,确定各教学环节间的权重值分配,并依次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根据达成度评价结果提出专业持续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形成各具特色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课程与专业建设的长效机制。承担基础课程的教学单位,除为各专业提供基础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协作工作以外,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基于OBE模式的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中去。

具体工作内容与操作程序,可参照教务处前期下发的“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建构工作程序(供参考)”(学校内网“教育教学”栏目中下载)。

3.各教学单位在进入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环节后,可申请进行中期检查,学校根据检查情况确定追加拨付工作经费的额度。

4.本学年内,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及验收工作报告(附支撑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工作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工作经费款项。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落实好此项工作。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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