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3号文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21 浏览量: 来源:学校内网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基地: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将于第12周进行,为做好期中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周次与时间
1.期中考试周起止时间为:第12周周日(5月15日)至第12周周六(5月21日)。
2.课程考试具体时间为:
上午:9:00—11:00,下午:14:40—16:40,晚上18:30-20:30。
二、本校统考课程和非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1.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年级 |
课程名称 |
参加考试专业学生 |
考试时间 |
2014级 |
电工电子学A2 |
机电专业 |
12周周一上午 |
电工电子技术2 |
机电(专)、机制(专)专业 |
12周周一上午 |
|
数字电子技术 |
机电专业 |
12周周三上午 |
|
2015级 |
C语言程序设计B |
机电、自动化、土木、工管、环境、给排水、生物、道桥、工造专业 |
12周周一晚上 |
土建工程制图2 |
土木、工管、环境、给排水、道桥、工造专业 |
12周周三晚上 |
2.非统考课程时间安排:
2012、2013级非统考课程原则上安排在12周二、四、六;2014级非统考课程原则上安排在12周一、三、五。各院、系安排的非统考课程考试,要错开以上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同一专业班级两场考试之间需间隔一天,如因考试课程太多无法间隔的,可每天安排一门,但不允许一天安排两门。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的组织安排严格按照校教[2014]42号文(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考试试卷上必须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3.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4.各教学单位需至少提前三天将监考任务安排在本单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一经备案,原则上不得变更监考人员名单。
5.各考场屏蔽仪设备的领取与回收工作由监考人负责(两个监考人的考场由第二监考人负责)完成,各考场监考人(或第二监考人)开考前可提前30分钟到十一号楼和十八号楼一楼教师休息室领取屏蔽仪,考试结束后送还至相应教学楼一楼教师休息室。
请各院、系按上述要求安排各自归口课程的考试,并于2016年4月27日(第9周周三)17:00之前将考试安排(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考务管理科。
武昌首义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