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年度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23 浏览量: 来源:学校内网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年实践性教学工作,确保实践性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实践性教学经费办法》(校教[2012]84号)的规定,学校现启动2017年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预算标准
1.校外进行的教学实验,每生每学时10元。确因学校教学实验条件不具备而必须到校外开展的教学实验,各教学单位应提前作出情况说明并报教务处备案。
2.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环节,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专业调查(社会调查)、外出写生、设计采风等:工、艺术类每生每天10元,经、管、文、法类每生每天5元。实习类型以各专业统一编印的实习教学大纲为准。
3.毕业设计/论文耗材费标准:
本科生:艺术类专业每生100元;工科类专业每生80元;经、管、文、法类专业每生40元。
专科生:工科类专业每生60元;经、管类专业每生30元。
4.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教师指导费标准:
本科生:工、艺术类专业每生700元;经、管、文、法类专业每生525元。
专科生:工科类专业每生410元;经、管类专业每生300元。
5.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差旅费预算标准: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每个专业班配一名指导教师。
6.校外实习基地维护费按照各院(系)每个本科专业(当前招生专业)2000元的标准拨付给院(系),由各院(系)内部协调分配。
7.校外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用车费预算标准:可参照本单位上一年度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实际开支的用车费情况进行预算。
二、其它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精心布置,认真落实好各项校外实践教学任务的接收单位,切实做好2017年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2017年各项实践教学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3月1日前,将关于编制2017年实践性教学经费的相关表格(见本《通知》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同上交教务处206办公室(联系人童丽琴,联系电话027-88426183)。
附件:
1.武昌首义学院2017年专业实习经费预算表
2.武昌首义学院2017年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差旅费预算表
3.武昌首义学院2017年校外实验经费预算表
4.武昌首义学院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预算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