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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15]44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三)

更新时间:2015-12-04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2015年10月21日(第八周周三)《计算机网络》上机(电气1307-1309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任课教师王舜燕上课迟到五分钟以上。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2014〕74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王舜燕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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