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6〕72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三)
更新时间:2016-10-24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2016年10月11日(第七周周二)《大学英语1》课程(通信1602班),外语系任课教师石丽娟上课迟到约三十分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石丽娟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更新时间:2016-10-24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2016年10月11日(第七周周二)《大学英语1》课程(通信1602班),外语系任课教师石丽娟上课迟到约三十分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石丽娟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