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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16〕64号(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14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院(系):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2011〕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拟定于2016年10月24日-11月2日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综合评估,现将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专家评估和职能部门检查两部分,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60%和职能部门评分的40%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职能部门检查评价

教务处通过对各专业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过程控制、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以检查评估的结果作为依据(如开题阶段选题统计分析检查、指导教师选派、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抽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及评审等),对各专业给出相应的检查评分。

(二)专家评估

专家评估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完成情况和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具体参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见《管理办法》附件26)、《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表》(见《管理办法》附件27)。

二、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各专业的班级数,抽取一定数量的论文材料:原则上1个自然班的专业抽取4本,2-3个自然班的专业抽查6本,4-5个自然班的专业抽查8本,6个自然班及以上的专业抽查12本。抽查的名单由教务处10月24日上午通知相关院(系)。

2.10月24日下午16:00前,各院(系)按被抽查的学生名单准备材料报教务处206办公室童丽琴(逾期不提交的,学校职能部门检查评价分值记为0分)。材料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材料:

①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②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③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含原文和译文,汉语言专业、艺术类专业不作要求);

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

⑤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⑥图纸、程序、调查表、设计成果等其它附件材料;

⑦答辩审批表、答辩记录。

(2)专业教研室文档材料

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

②课题安排表、选题统计分析材料;

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阶段检查表;

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按专业提供,每个专业一份。

3.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10月25日上午10:30,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专家成员由教务处单独通知)。

4.10月25-10月28日,评审专家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见《管理办法》附件26),对各院(系)上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评估,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表》(见《管理办法》附件27),填写完毕后提交教务处汇总统计。

5.11月1-2日,教务处按专业分类汇总统计各专家填写的评估表,并公示各专业的专家评估得分情况、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综合平均得分排序情况。

三、表彰与奖励

评审会最终评估结果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综合平均得分排名前三的院(系)授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院(系)”称号,并在下一年度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与奖励。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14日

全文下载:院教〔2016〕64号(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