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6〕10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3-23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范围
依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12〕8号),对推荐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立项进行统一的校内评审,公平竞争,按照立项评审名次择优推荐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
立项范围参照《武昌首义学院推荐2016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组应有合理的年龄、学缘和职称结构,倡导和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省级教研教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省级教研教改、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两类项目中某一类项目中的一个项目;往年已批准立项且研究工作尚未结束的,应集中精力完成现有项目的研究,本次不得再申报该类项目。
3.研究成果要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立项原则
本次申报学校重点支持以下类型的教研教改项目:
1.结合学校转型发展,探索主动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建设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研究,有关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新模式的研究;
2.基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以应用为主旨、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改革研究。
3.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实践类课程教学、学科竞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良性互动等方面的新探索、新改革;
4.基于应用型高校转型条件下的教学团队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的机制模式研究;
5.信息化、网络化时代背景下的学风、考风及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6.对学校转型发展及申报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有突出支撑作用的其他教研教改项目。
四、推荐名额及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名额: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2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年度课题项目2-3项。推荐名单请排序上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题,根据申报条件和选题范围,组织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初评后,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立项评审。
2.项目申请人可根据申报课题类型,分别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各单位的立项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档请于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204办公室刘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推荐2016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立项指南》
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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