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16 浏览量: 来源:学校内网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微专业建设工作。微专业旨在通过跨学科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微专业的建设旨在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灵活多样的教育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二、申报范围及立项指标
1.全校各教学单位均可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和行业需求,申报微专业,鼓励校企合作、跨学院、跨学科申报;
2.拟立项建设2-3项,总学分15学分以内,开设课程5-8门,修读期限为2-3个学期,各教学单位至多申报1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设计;
2.课程内容应具有前沿性、交叉性和应用性;
3.应有稳定的教学团队和实践教学基地;
4.应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质量保障措施。
四、申报材料
1.拟推荐申报微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
2.微专业设置申请表(包括但不限于微专业名称、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团队、实施计划等,见附件2);
3.相关支撑材料(如合作协议、实践基地介绍等)。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微专业采用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须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评审通过的微专业将获得立项批准,纳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并给予相应的教学资源支持。
六、时间安排
1.拟推荐申报微专业汇总表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3日;
2.其他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6日;
3.专家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8日开始;
4.立项结果公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前。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
2.教务处将为申报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3.立项后的微专业建设将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行评估和检查;
4.通过立项的微专业需要在本学期内完成课程建设相关工作,微专业课程须具备以下资料:课程教学大纲、1/3以上课程内容的PPT及相关内容的教案;
5.拟招生的微专业须提交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开始招生,招生简章由各学院制订,由学校统一发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授课,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当年度招生人数不到20人的微专业,原则上当年度取消开设,开设微专业的学院负责安排教学任务;
7.微专业正常运行满一轮视为结题。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2464978@qq.com,联系人:夏世酉珍,联系电话:88426440。
附件1:拟推荐申报微专业汇总表
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微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