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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25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校级公共选修课的质量与教学效果,学校定于20161025日至117日期间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教学单位有条件开设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师或校内非教学单位有条件开设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拟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位。

 二、申报流程

 1.所有申报教师须按要求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

 2.校级公共选修课以教学单位集体申报。

 教学单位教师,申报材料须由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非教学单位教师可向课程归口单位提出申请,由课程归口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课程归口单位教务员统计汇总后连同申报材料(开课申请表、统计表、教学大纲)一并交至教务处210室。

 3.教务处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公共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教[2015]18号文)对申报资格、课程内容、教学大纲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对申报课程予以建库登记。

 4.对于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校级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由所在教学单位或课程归口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组织试讲,教务处参加评审。试讲评审合格,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开课。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申报统计表


                                                教务处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