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01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课表编制工作定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9月20日进行。现将编制课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的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习负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均衡安排课程 (1)合理安排学期内各门课程开课时间,不出现教学任务超负荷或超轻松周次的情况,保持各周学时数均衡,周学时最高不得超过30学时。 (2)周内均衡安排课程,有利于学生学习及教师授课。每周一至周六全天各上课时段均衡排课。同时要考虑学生学习不同类型课程和每天课程量分布均匀与平衡,要考虑每位教师授课时间的均衡,一位教师一天内不允许安排八小节及以上的教学任务。 (3)同一门理论课(艺术类课程除外)的同一个课堂,不得多天连排,不得四小节课连排;讲课周学时最高不得超过6学时。 2.保障教学和学习效果 (1)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效果与学习效率,应将不同学科、不同类型、难易程度的课程适当搭配。 3.有效利用教学资源 (1)最佳教学时间应优先用于核心课程的安排。 (2)合理并班:相同课程的不同教学班,上课人数应尽量保持均衡。各类合班应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尽量避免跨学院合班或跨年级合班。 (3)尽量少安排理论课在晚上和周六,空出连续时间段给实践教学环节和学生选修公共选修课程。 (4)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排课,应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提前错开。 课表编排基本要求按《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安排管理办法》(院教[2016]7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依据教务处审核后的“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排课。 2.各教学单位教学平衡表、教学任务书,须经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名,交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书教务处审核盖章后下发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下达教学任务书要做好及时登记、签收工作,教学任务落实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教务处协调解决。 教师在填写教学任务书时,应认真并完整地填写,除任课教师基本信息外,还需填报教材和2-3本参考书,参考书的填写要求参照教材填写要求;若需要在校计算机中心安排教学的,还需填报所需的软件(同一门课程不得超过两种)。各教学单位按课程归口将所需软件进行汇总(同种类型软件只可选用一个版本),汇总表需经课程归口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于第16周周五(6月9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完毕后转计算机中心。 3. 教务处负责统筹全校教学资源,排课顺序如下: (1)公共课程优先; (2)外聘教师优先; (3)课程多的教师优先; (4)周学时或总学时多的课程优先。 4.教务处统一编排公共课程(2016、2017级),其它课程由各学院编排。(公共课程学时分配表见附件1) 5.各教学单位根据“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时间(预计)”(见附件2)中安排的时间排课。 三、排课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在下达任务书时,须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校教[2011]75号)中的第三条第(二)、(四)款的要求,对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教师全年教学工作量超出额定工作量60%的须报告说明情况。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任课,须先报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再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 下达教学任务书前,须对教师从教资质进行审核,不具备从教资质(以学校人事处认定的为准)的一律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2.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本单位课表排课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控制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课表及教务MIS系统中各类课表信息录入等情况。 3.各教学单位在编排课表时应注意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的合理性,尽量避免学时分配疏密不均的情况。 (1)体育课消耗学生大量体力,不宜安排在理论课前面; (2)考虑到冬令时的作息安排尽量避免3-4节和5-6节连排; (3)注意减少课间学生转换教室的人流量,避免学生在18号教学楼和11号教学楼间转换教室。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时间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中部分课程学时分配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时间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