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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阶段线上教学及常规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2-25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第1-4周开课的理论课程,目前线上教学运行基本平稳,结合疫情发展,为保证后续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位,现对第二阶段(第5-10周)开课的理论课程线上教学及常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第5-10周开课的理论课程继续实施线上教学,鼓励部分实验课程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试点运行可行的基础上开展实际教学。

2.线上教学参照《关于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教务【2020】3号文)要求,各单位应同时做好平台系统网络拥堵应急预案。

3.原则上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的线上教学课程,其结业考试安排在正式开学后进行,如因疫情发展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考查类课程,任课教师可先布置考查任务及教学要求,报告书等教学文档可要求学生正式开学后再提交。

4.重点关注毕业生相关工作。毕业生的补考、重修工作按学校通知要求正常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加强线上指导,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变更并向学院报备;确实需要通过实验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在家设计实验方案、熟悉实验方法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关实验条件,以便学生返校后尽快进行实验。

二、工作安排及进度

1.2月26日—3月10日前,分类统计第5-10周线上教学理论课程教学资源,完成资源配置。教务处汇总各平台最新在线教学资源,于2月26日前下发平台资源选用情况统计表至教学单位教务员。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完成平台资源的选择,3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将平台资源资源选情况统计表反馈至教务处冯涛。教务处督促各相关平台于3月10日前完成线上教学课程资源配置。

2.3月3日-3月13日前,任课教师完成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通知第二阶段新开课的教师完成教学平台账号认证、课程、课堂班级信息确认以及线上建课等。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各学院上报的工作进度开展。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线上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帮助教师提升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引导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研究,关注学生学习反馈,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掌握毕业生动态,对保障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专题报学校研究。

3.各教学单位应切实关注学生在网上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听取授课教师、教务员、辅导员等各渠道反映意见,积极予以处理。教务处将在收到学院反映后第一时间处理。


 

教务处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