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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阶段线上教学及常规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4-10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第1-10周开课的理论课程,目前线上教学运行基本平稳,结合疫情发展,为保证后续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位,现对第三阶段(第11-19周)开课的理论课程线上教学及常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第11-19周开课的理论课程继续实施线上教学,鼓励部分实验课程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试点运行可行的基础上开展实际教学。线上教学参照《关于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教务【2020】3号文)要求。

2.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三个阶段线上教学工作进展情况、教学内容完成情况,对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针对本学期各专业未开展线上教学相关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任务落实制定学院在线教学转课堂教学工作预案,于4月25日前交教务处。

3.受疫情影响,部分专科、专升本毕业班外出实习类课程不能正常开展,各教学单位可将这类课程调整为教学要求相当的校内实践课课程设计类课程,教师可提前布置任务书,让学生收集资料,熟悉设计任务

4.学校在保障线上教学运行平稳,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分步、适时开展毕业生补考、重修及正常课程结业考试线上考试工作。结合当前疫情,第一阶段利用超星平台先期启动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补考考试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进度

1.4月11日—4月17日前,分类统计第11-19周线上教学理论课程教学资源,完成资源配置。教务处汇总各平台最新在线教学资源,于4月13日前下发平台资源选用情况统计表至教学单位教务员。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完成平台资源的选择,4月16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将平台资源资源选情况统计表反馈至教务处冯涛。教务处督促各相关平台于4月20日前完成线上教学课程资源配置。

2.4月21日-4月24日前,任课教师完成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通知第三阶段新开课的教师完成教学平台账号认证、课程、课堂班级信息确认以及线上建课等。

3.4月10日-5月17日,完成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补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线上教学质量,一方面,挖掘优秀教学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根据前期教学检查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对任课教师、学生进行重点帮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各教学单位要继续跟进,及时掌握毕业生动态,对保障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专题报学校研究。

3.各教学单位应切实关注学生在网上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听取授课教师、教务员、辅导员等各渠道反映的意见,积极予以处理。教务处将在收到学院反映后第一时间处理。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