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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18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课表编制工作定于2016418日至2016年920日进行。现将编制课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的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习负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均衡安排课程

1)合理安排学期内各门课程开课时间,不出现教学任务超负荷或超轻松周次的情况,保持各周学时数均衡,周学时最高不得超过30学时。

2)周内均衡安排课程,有利于学生学习及教师授课。每周一至周六全天各上课时段均衡排课。同时要考虑学生学习不同类型课程和每天课程量分布均匀与平衡,要考虑每位教师授课时间的均衡,一位教师一天内不允许安排八小节及以上的教学任务。

3)同一门理论课(艺术类课程除外)的同一个课堂,不得多天连排,不得四小节课连排;讲课周学时最高不得超过6学时。

4)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最后两周为考试周(第18周-19周),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

2.保障教学和学习效果

1)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效果与学习效率,应将不同学科、不同类型、难易程度的课程适当搭配。

3.有效利用教学资源

1)最佳教学时间应优先用于核心课程的安排。

2)合理并班:相同课程的不同教学班,上课人数应尽量保持均衡。各类合班应以专业或院(系)为单位,尽量避免跨院(系)合班或跨年级合班。

3)尽量少安排理论课在晚上和周六,空出连续时间段给实践教学环节和学生选修公共选修课程。

4)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排课,应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提前错开。

4.统筹兼顾考试安排

排课时需同时排定课程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的大型公共课由教务处考务科安排,不列入期末考试周的课程各教学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考试或考查时间,如需要考试的应将考试时间排定在课表中。

    二、课表编制规范要求

       课表编制规范要求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安排管理办法》(校教[2015]1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三、排课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依据教务处审核后的“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排课。

2.各教学单位教学平衡表,教学任务书,须经各院(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名,交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书教务处审核盖章后下发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下达教学任务书要做好及时登记、签收工作,教学任务落实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教务处协调解决。

教师在填写教学任务书时,应认真并完整地填写,除任课教师基本信息外,还需填报教材和2-3本参考书,参考书的填写要求参照教材填写要求;若需要在校计算机中心安排教学的,还需填报所需的软件(同一门课程不得超过两种)。各教学单位按课程归口将所需软件进行汇总(同种类型软件只可选用一个版本),汇总表需经课程归口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于第17周周624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完毕后转计算机中心

3.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发的“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时间表”(见附件1),安排具体工作,根据“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排课时间”(见附件2进行排课。

4.教务处负责统筹全校教学资源,排课顺序如下:

1)公共课优先;

2)外聘教师优先;

3)课程多的教师优先;

4)周学时或总学时多的课优先

5.教务处统一编排公共课程(20152016级),其它课程由各院(系)编排。(公共课程学时分配表见附件3

    四、排课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在下达任务书时,须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校教[2011]75号)中的第三条第(二)、(四)款的要求,对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教师全年教学工作量超出额定工作量60%的须报告说明情况。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任课,须先报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再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

下达教学任务书前,须对教师从教资质进行审核,不具备从教资质(以学校人事处认定的为准)的一律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2.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本单位课表排课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控制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课表及教务MIS系统中各类课表信息录入等情况。

3.各教学单位在编排课表时应注意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的合理性,尽量避免学时分配疏密不均的情况。

1)体育课消耗学生大量体力,不宜安排在理论课前面;

2)考虑到冬令时的作息安排尽量避免3-4节和5-6节连排;

3)注意减少课间学生转换教室的人流量,避免学生在18号教学楼和11号教学楼间转换教室。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时间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时间

 附件3: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中部分课程学时分配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