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专项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17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做好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依据《关于制订2018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院教〔2017〕73号)和《关于完善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院教〔2020〕5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专项检查组,分学科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推荐含分管教学副院长在内的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学科专业建设骨干成员各3名,参与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依据及标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关于完善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关于修订2018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要点分6个方面、15个观测点,涵盖结构框架、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与要求、方案论证。详见附件。
三、评价结论及应用
1.每个观测点按A、B、C三个等级评定,A代表“优秀”,B代表“符合要求”,C代表“不符合要求”。评价为“C”的项目须写明存在的具体问题。
1.各专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结论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
优良:大于等于9个观测点为A且无C级观测点。
合格:无C级观测点,评价为A的观测点小于9个。
不合格:存在C级观测点。
2.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排序,对评价优秀的专业和学院进行表彰。
四、检查流程
1.教学单位自查。教学单位依据评估指标,逐项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相关说明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2月22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学校组织评审。各学院12月18日前将推荐评估成员名单报监评中心,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评估专项组培训并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建议,反馈给教学单位修改完善。
3.教学单位整改。教学单位依据学校评审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4.整改合格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程序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附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要点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学院: 专业:
内容指标 |
检测标准 |
监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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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要点 |
A |
B |
C(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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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框架 |
1.1结构框架符合《武昌首义学院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供参考)》(修订)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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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养目标 |
2.1要素完整。应体现素质、职业领域、职业特征、人才类型等四方面内容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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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体现语言逻辑层次性。注意学生毕业5年后的能力与素质发展预期与总体的学生能力素质表述具有一定的发展程度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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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要求 |
3.1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分解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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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支撑教学环节设置合理。一般一个二级指标点由3-5门支撑课程,1门课程支撑2个及以上二级指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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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体系 |
4.1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的分布符合《国标》的要求。课程设置对相应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支撑力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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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特点,设置不低于3学分的创新创业专业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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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实践环节(含上机、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课外实践与创新等)学分占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比例,艺术类不低于40%,工科类不低于35%,其他类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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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选修课占总学分比例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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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安排与要求 |
5.1总学分控制在184学分以内,其中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5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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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充分考虑合理分配四年中各学年、学期的学时数,各学期的计划周学时一般控制在18-26之间,其中个别学期最低不得低于16学时/周,最高不得突破28学时/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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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方案论证 (提供论证报告) |
6.1方案修订经过了科学论证,论证委员会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企(行)业专家代表、毕业生代表参加,论证报告完整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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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监测人: 年 月 日 |
评价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