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2020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04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湖北省教育厅2017年、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2020年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1)。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布点情况,我校可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2019年为: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2020年为:力学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生物工程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类)、艺术学类。
根据往年工作布置情况,教育厅高教处没有单独组织省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各高校根据本校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结合教育部年度项目分类范围直接申报国家级,每校限报4个项目。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分配给湖北省的申报指标,组织专家从各校推荐的项目中遴选出相应数量的项目报教育部参与国家级项目评审。
二、申报条件
1.严格在专业范围内开展申报,申报项目依托的学科专业须是本校有特色、有优势、有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同专业类中有较高认同度、较大影响、辐射范围较广的学科专业。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本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教高厅〔2017〕4号文(见附件2)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同时,还应契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在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前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教学需求。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准备材料
1.《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支撑材料一并附上)(见附件3),双面打印平装成册;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4。
本着以项目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的原则,请各相关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情况,6月30日前将拟申报项目类别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报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遴选优秀项目作为相应年度的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校内培育项目。
教务处
2019年6月4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19年、2020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