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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31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教学改革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争取实现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学校决定开展面向下一轮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摸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摸底统计工作以争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目标,遴选具有良好建设基础、具有一定特色和较强优势的教学成果奖项目,对标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经过一定阶段的扎实建设与凝练总结,形成一批水平高、影响大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推荐条件

1.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有高水平教学研究项目作为支撑,并经过两年或两轮以上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启发、示范作用,要有反映该项目水平的先期研究成果,要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创新性、可推广应用性的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名称自行拟定。

2.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类似且没有创新和突破的情况下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应当为派员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的保障者。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鼓励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校内联合申报。

4.单门课程类、教材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立项培育。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建设已有实践与发展目标进行选题,整合基础较好的教学成果奖项目,认真做好培育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各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也可作为我校下一届校级成果奖一等奖的申报项目进行培育)。

2.申报人认真填写《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简况书》,交所在单位初审。请各单位于201911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电子材料同时报送。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27-88426440

3.各项目组应对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制订详实的实施计划和预期目标,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材料进行专项审查,并从中遴选5项左右,组织专家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工作,为申报下一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简况表》

   

                                                                      教务处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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