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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9-12-17  浏览量:   来源:教务处     更多

院教〔2019〕8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以及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在学校的使用,切实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完善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是中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学校哲学社会学科理论研究和教学水平、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党委对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情况进行政治把关,学校成立“马工程重点教材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有关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 “马工程重点教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全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教材管理和使用、组织学术交流、组织“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的培训。

第三章  选用教材的审查步骤

第五条  “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的审查步骤是:

(一)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填报“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拟选教材,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教材使用小组进行审定,讨论决定使用教材目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二)学校审查。学校“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学院上报的使用教材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征订。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学校哲学社会学科相关专业,必须将“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学校将把学院“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作为学院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七条  加强“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的全员培训。学校对“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同时,学院须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马工程重点教材”教研活动,提高驾驭“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教学能力。

第八条  深化“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教学改革。引导和鼓励任课教师加强对“马工程重点教材”研究,改革教学方法,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以“马工程重点教材”为依据,评选“精彩教案”“精彩课件”,举办教学观摩。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

2、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